本報北京8月25日訊 記者朱磊 新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進一步完善了各級人大進行預算審查監督的規定。
  有的常委委員建議總結近年來各級人大對預算審查監督的經驗,進一步完善各級人大進行預算審查監督的規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對相關規定作以下修改:一是進一步完善預算初步審查制度,增加規定: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的初步審查意見和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的研究意見,以及政府財政部門對上述意見反饋的處理情況報告,應當印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二是進一步明確重點審查內容,增加規定:各級人大應當對預算草案中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適當進行重點審查,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和鄉級人大應當對決算草案中重大投資項目資金的使用及績效情況、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規模和使用情況進行重點審查。
  (原標題:完善有關預算審查監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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